本报讯(记者谢莹萍通讯员闻国君)近日,下应街道和首南街道39个工地的项目经理、劳资管理专员陆续收到了《宁波市建筑(装饰)业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简易劳动合同》《建筑(装饰)企业项目部监察登记表》3份材料,这是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为规范企业用工,向建筑企业“送政策、送规定、送措施”宣讲活动之一。
一直以来,建筑工地是我区劳动纠纷的高发地,主要表现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规避用工责任、降低用工成本等方面。为此,区劳动监察部门针对季节性、行业特殊性特点,开展建筑施工企业服务活动。
在送政策宣讲中,区劳动监察部门详细讲解了建筑企业单独参加工伤保险带来的政策性红利,建议其规范参保,合理降低用工成本。
鉴于眼下正值高温期间,按规定,高温津贴费发放已纳入工资管理范畴,建筑企业发放高温津贴应将高温津贴费在工资栏目中单独列出,避免纠纷。